关于做好2023年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和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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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和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为了响应教育信息化大趋势,贯彻国家建设校本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相关政策,推进学院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根据《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在开放课程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要求,我校将于近期开展2023年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同时对已经立项的课程进行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
(一)立项范围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以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含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创新创业类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为重点,以课程资源的系统、完整为基本要求,以基本覆盖公共基础课和品牌专业的核心课程。
(二)申报要求
申报分为选题申报和正式申报两个阶段。
1、选题申报
请择优确定开课时间长、资源积累丰富、教学效果好的课程。每位老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只可申报1项,并请于2023年6月13日前以系部、部门为单位提交附件1《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意向表》进行选题申报。
2、正式申报
(1)我校教务处将申报选题进行审查核查,确保申报选题符合我校人才培养实际需要,对通过的选题,教务处将公布学校年度选题申报情况。期间各位老师应认真分析选题申报情况并及时调整重复选题,或联系有关老师进行联合申报,然后择优正式申报。
(2)请申报的老师于2023年6月20日前填写好附件2《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并以系部、部门为单位将申报书(1 式 2 份)提交教务处。
(3)立项课程应在2023年12月18日前基本完成建设并上线运行,供校内外学生选课使用。
二、2023年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
(一)认定工作要求
1、未完成建设任务、未按时上线、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的课程,不在本次认定范围,自动延期至下年认定。
2、每门申请认定的课程需提供真实全面客观的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3,并为认定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课程运行安全顺畅。
(二)认定申报程序
请申请认定的老师于2023年12月20日前填写《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书》(附件4),并以系部、部门为单位将认定申报书(1 式 2 份)提交教务处。
(三)认定程序
1.申报材料公示
申请认定的课程将在我校官网进行材料公示,在材料公示和审核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课程相关信息、数据造假等行为,将终止该课程本次认定工作,并对今后的申报进行限制。
2.综合评价认定
我校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课程的学术水平、内容质量、课程应用共享效果等进行综合评议,对通过的课程,可认定为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在线开放课程。
(四)认定后管理
认定为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后,须继续建设与完善,自认定结果公布开始面向学校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不少于2年。我校教务处将对课程运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实施退出机制。
三、其他事宜
1、无论是申请立项建设,还是申请认定,各系、部门均应对所申报的课程内容(文字和影像等)逐字、逐句、逐帧审核,课程资源不得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的问题,坚决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资源上传,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实行“一票否决”。各系、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在线开放课程的管理,根据要求组织、协调和指导开课教师在智慧树平台建设、更新和维护课程。
2、政策咨询联系方式:教务处,联系人:万甜妹、黄荣斌,联系电话:025-57246611
附件:
附件4-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书.docx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施方案(试行).pdf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