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视觉考场纪律及违规处理办法

  • 主页 /
  • 通知公告 /
  • 通知公告

南视觉考场纪律及违规处理办法

 

为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大学考试工作会议精神,保证考生及时准确了解考试纪律,现将《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考试考场纪律及违规处理办法》重点信息公布如下,请广大考生在本学期的考试期间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考前小贴士

1、考生携带两证(学生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2、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停止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3、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和该考试科目允许的相关资料外,其它物品应按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

 

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1.在考场有下列行为之一属违反考场纪律:

(1)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2)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闭卷考试只准带必需的文具,不准携带书籍、作业、笔记及稿纸等;开卷考试只准携带主考教师规定的书籍和材料)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3)不按规定将手机、计算器、电子词典、平板电脑等通讯或电子设备放在指定地点;
(4)拒绝出示学生证(或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5)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教师同意擅自进出考场;
(6)到交卷时间继续答题;
(7)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8)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2、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1)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2)传、接纸条、文具等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或相互对答案;
(3)闭卷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存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开卷考试中相互交换书、笔记或有关考试资料的;
(4)在桌面上、墙壁上、玻璃窗上等处书写有关考试内容;

(5)草稿纸遗留考场并被他人抄袭,其双方均按作弊处理。

(6)考试中使用手机等通讯电子设备的;

(7)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8)交卷后在考场内外逗留、说话或者喧哗且不听劝告者;
(9)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10)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考试;
(11)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
(12)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学号等信息;
(13)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14)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
(15)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
(16)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
(17)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考试违纪、作弊的处理
(1)考试违纪、作弊者,课程考试成绩均以零分计,必须重修,且不得参加奖学金等评定。
(2)考试作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毕业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5)考试违纪、作弊者,学校将向全校通报,同时出具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并告知其家长。
(6)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最后,小编提醒广大考生四个千万:千万带齐两证参加考试;千万不要替考;千万不要在考试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千万不要扰乱考场秩序。也希望同学们考前准备充分,预祝大家顺利通过考试。